close

  東南網12月26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混充米泛濫,生產“山水米”的臺灣第三大糧商泉順食品公司,被“農委會”撤銷糧商執照,創下臺灣60年來首例。為了強化市售米管理,化療副作用臺灣“行政院”會上午通過“糧食管理法”修正草案,明定臺灣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銷售,否則重罰400萬元(新臺幣,下同),按次處罰,違規情節重大者,得逕行廢止糧商登記。
  根據草案規定,進口糧食與臺灣網站優化糧食必須分開紀錄,一定規模的糧食輸入或加工業者,必須記錄供應來源與流向,資料必須保存兩年。主管機關得派人進行抽樣檢查,要求業者提供資料,糧商不得拒絕。未依法紀錄糧食供應來源與流向,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,並按次處罰。
  草案新增,市售的糧食,不得出現進口稻米與臺灣稻米混合銷售。標示項目不得與內容物不相同,或出現攙偽假冒,或者包裝的宣傳或廣告,出現不實、誇張或讓人誤解的情況。違反這項規定,將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,可按次處罰,違規情節重大者,可勒令一定期間內,停止經營全部或部分項目糧食業務,甚至廢止糧商登記。  (原標題:臺灣禮服擬規定 混米銷售可罰400萬廢止糧商登記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o15dozcd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